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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来源: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党委(党组、工委),各部、委、室、局,各群众团体,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工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苏州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工委关于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市总工会关于工会改革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破解制约工会发展的各类问题,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动员起来,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致力“两聚一高”新实践,推进“两高两新”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强化工会组织的责任担当,确保改革方向正确、推动有力,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

  突出问题导向。从最薄弱的短板入手,从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重点针对工会领导机构代表性不足、机关机构设置不够合理、基层基础薄弱、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着力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开放性。

  推动重心下沉。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针对不同工作领域、不同职工群体来谋划推进改革,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职工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改革中大胆探索,注重提炼,抓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创新作为改革核心任务,与先进地区对标定位,复制先进地区制度成果,形成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破除制约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不断增强工会组织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促进开门办会。积极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工会工作,加强和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推动实现资源统筹、力量整合、多方协同,充分延伸工会组织的触角、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

  三、改革目标

  使命职责更加明确。工会组织更好地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各方面工作,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组织体系更为完善。区总工会机构编制及部门设置更为科学合理。明确苏州高新区总工会机关为苏州高新区的群众团体机关。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队伍建设有效加强。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工会干部编制,扩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联系服务职工的制度更加健全,做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方式方法明显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工会主责主业得到新的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的运行机制更为完备,与职工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拉近。

  保障机制更加科学。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改进,工会经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职工和基层的实力和能力显著增强。

  四、改革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 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工委的决策部署,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坚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区总工会每年至少向区党工委(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一次工会工作,推动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工会工作的突出问题。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加大工会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力度。推动充实区总工会机关工作力量,从实际出发,根据干部条件,区总工会主席可按同级副职配备。

  2. 规范落实双重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区总工会与各板块、部门党组织协调推进工会工作制度,共同研究工会工作遇到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工会领导干部协管制度。依法依章程加强对下级工会的领导,建立健全定期听取下级工会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制度,构建各级工会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的良好机制。

  3.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区工青妇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切实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为工会组织的决议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

  4. 增强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达40%左右。常委会成员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达20%左右。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达80%左右,工人代表比例达20%左右。

  5. 改善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设兼职、挂职副主席3名,兼职、挂职副主席中至少1名为一线劳模等基层代表人物。改革后的领导班子中,专职与兼、挂职成员各占50%左右。

  6. 增强区总工会机关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数量,完善区总工会机关的部门设置,构建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7. 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工会建设。推动全区镇(街道、开发区)普遍建立总工会。一般由党(工)委分管领导兼任总工会主席,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新任总工会主席人选至少能任满一届。根据镇(街道、开发区)规模,聘用一定数量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推动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8.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工会组建力度,依法推进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坚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步建立。全区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会,发挥党工共建优势,优化基层党工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巩固和加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规范联合基层工会组织架构,所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0家。大力推动各类新兴领域的工会组建,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

  9. 加强中间层次工会组织建设。成立区教育行业、医疗卫生行业等行业工会联合会;在产业特征明显、职工集聚度高的产业园区发展产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为工会联合会聘用一定数量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做好中小微企业工会会员服务。在各镇(街道、开发区)试行驻地单位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地工会工作全面覆盖、协同发展。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10. 改进工会机关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专兼挂并举、遴选考录并用的干部管理使用机制,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基层工会工作者和相关专门人才到区总工会机关挂职、兼职。区总工会在规定职数、编制数范围内考录、遴选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基层一线先进模范和基层优秀工会工作者。建立工会工作人员人才库,培养和引进劳动关系协调、职工法律维权等方面专业人才。

  11. 改进工会机关干部管理使用机制。按照上级工会和区党工委有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推动工会干部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工会系统上下交流,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轮岗。完善工会机关干部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规范并加强平时考核。加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组织引导、维权服务、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等能力。

  12. 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基层工会干部。在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积极推行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依法担任工会主席。村(社区)、行业(产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应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兼任。依法规范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加强基层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工作。健全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常态化考核,向符合条件的非公单位工会负责人发放工作补贴。

  13. 建立常态化的联系基层和职工制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区总工会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制度,每个机关干部联系1个镇(街道、开发区)、1个基层工会、1个困难职工家庭,常态化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服务职工。加强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推动课题破解,积极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呼声。

  (四)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会吸引力凝聚力

  14. 加快建设“智慧工会”。强化“互联网+”工会工作导向,进一步对接苏州工会网上学院、实名制会员数据库、会员服务卡、网上办公系统等应用,完善苏州高新区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建设水平,推动职工入会等工作网上运行,拓宽网上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渠道,促进线上交流与线下服务融合互动。把新媒体应用技能培训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范畴,提高工会干部运用网络开展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15. 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职工把个人发展与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自觉弘扬劳模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工匠精神,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说好工会故事、传播工会声音,提升工会组织影响力。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方法实施思想引导,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会的网络舆情引导能力,带头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引导,回应职工网民关心的各种问题,牢牢占领网络舆论主战场。

  16. 创新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方法和载体。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评估、表彰等机制,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对获得各级技能等级的会员进行激励的制度。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苏州时代工匠”等的推荐申报机制,开展“苏高新工匠”评比选树。建设一批有影响的劳模创新工作室。

  17. 健全职工维权维稳机制。健全职工维权维稳机制。完善职工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在参与立法、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推动提高一线职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和职工担任人民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突出推进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推进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提质增效。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提升规模以上企业职代会开展水平,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产业集群探索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公司制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镇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立,推行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制度,协助党政化解处置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加强劳动保护信息的互通互联,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当好政府和企业的助手。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监督、调处、援助“三位一体”的法律维权服务机制,推动援助网络覆盖延伸。完善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壮大工会公职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和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三支队伍,到2020年,实现区总工会配备1名以上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加强防范抵御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18. 健全完善职工服务体系。加大对各类职工人才的服务力度,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做优区、镇(街道、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服务中心,推动在企业和职工集中的地区建立区域性职工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加快推进区级职工服务平台载体的建设。大力开展劳模、先进职工的疗休养工作,探索建立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加大对我区劳动模范、先进职工的服务力度。加强面向农民工的维权服务,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力争全区建会企业农民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突出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事件的调处参与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农民工提升技能学历等提供资金支持。将精准帮扶贯穿扶贫帮困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创树服务品牌,努力办好普惠职工实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各类实事项目的受益面。

  19. 联系和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工会工作。对于职工需求相对集中、社会效益突出、较为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服务项目,根据相关法规,通过规范的工作流程,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探索在基层培育孵化工会直接领导的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从人员、资金、活动场所等方面予以扶持,团结凝聚更多职工群众,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

  (五)强化保障机制,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打牢基础

  20. 建立健全依靠职工推进工作制度。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职工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职工群众需求调查、诉求反馈回应制度,研究组织活动请职工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职工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群众一起评议的具体办法。不断完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务公开等制度,向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代表大会代表征求区总工会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建议,请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评价区总工会工作。改进工会工作绩效考核方式,把工会工作考核评价权更多地交给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对照检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不折不扣加以整改。

  21. 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对我区工会经费的支持,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直属基层单位的回拨补助和服务职工支出,其中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镇(街道、开发区)工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并加强相关考核。落实管好工会经费的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工会财务管理的职责。加强经费开支的合规使用,建立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依法依章程接受各级工会、职工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法,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实施审计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提高监督成效。

  五、组织实施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总工会成立全区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党工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细化改革方案,制订具体配套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工会改革各项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与区总工会同步推进工会改革,根据同级党委的工作要求,积极跟进对接区总工会改革措施,制订好改革方案和配套制度,按时做好报区总工会审定、向同级党委汇报、实施改革举措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市总工会相关要求,明确狮山横塘街道作为我区试点开展非公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为有效破解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瓶颈难题积累经验,市、区总工会将为狮山横塘街道的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上一条:区党政办印发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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